复婚是指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的生效时间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新的结婚证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复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户口证明;
2. 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3.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 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复婚后,之前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复婚双方应持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并且复婚双方需要遵循《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