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案由是法院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撰写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案由的确定
通常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始性质来确定。
案由应简明扼要,反映争议的核心问题。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来确定案由。
案由的格式
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
在正文部分,案由应明确列出,如“借款合同纠纷”。
案由的具体内容
包括一级案由、二级案由、第三级案由,有时还有第四级案由。
举例来说,一级案由可能包括人格权、物权等,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等,第三级案由如名誉权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
案由的注意事项
确保案由的高度概括和简洁明了。
考虑具体情况,精确对应民法的分类。
案由的撰写顺序
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
依次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
正文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案由的结尾
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撰写民事起诉状的案由时,务必确保内容准确、清晰,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