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二倍工资。
补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明确权利义务。
行政责任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可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
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费缴纳
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维权途径
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具体案件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