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分录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 确认收入:
借方分录:记录应交税费科目,金额为免税金额。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
```
贷方分录:记录主营业务收入科目,金额为确认的收入。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2. 免税确认:
贷方分录:记录“免税收入”科目,金额与确认的收入相同。
```
贷:免税收入
```
3. 结转成本:
借方分录:记录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金额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方分录:记录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金额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
贷:库存商品 或 原材料
```
4. 确认免抵税额:
贷方分录:记录“免抵税额”科目,金额为免税金额。
```
贷:免抵税额
```
以上步骤可以帮助完成免税业务的会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收入不缴纳增值税,但需按规定确认免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