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个人婚前购买的保险
如果保险是个人婚前购买的,并且缴费期结束,那么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使用个人财产缴费,那么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同样不进行分割。
婚后购买的保险
如果保险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的现金价值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方式可能包括:
退保:双方协议退保,然后对退保金进行分割。退保时可能会扣除一些费用,损失可能较大。
变更投保人:将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由变更后的投保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对方,使保单继续有效。
补偿对方: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情况下,应补偿对方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保险理赔金
如果保险理赔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被保险人的健康或身体原因获得的,那么理赔款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分割时可能需要考虑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包括协议处理和法院判决。
司法实践
法院在处理保险分割时,通常会考虑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保险类型、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因素,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