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孩子的年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
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抚养能力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水平等因素,评估双方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来照顾孩子。
孩子的意愿
对于一定年龄的孩子,法院会尊重他们的意愿,尤其是当他们表达出对某一方的亲近时。
双方关系
法院会考虑离婚前的夫妻关系以及双方与孩子的关系,尽量减少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特殊情况
如果两个孩子年龄较小,可能判由一方抚养,尤其是双胞胎或都在两周岁以下的情况。
如果一方的抚养条件明显优于另一方,或者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抚养权可能判给条件更好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最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要,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