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办理迁出手续
3. 办理迁入手续
集体户口迁回原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获取准迁证
向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并获得同意迁入的准迁证。
办理迁出手续
向现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获得同意迁出,同时开具户籍证明。
办理迁入手续
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迁入理由、父母或配偶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手续。
完成迁移
持有准迁证回到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需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在准备相关材料时,通常需要包括报到证、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等。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