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户口本
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离婚协议书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选择办理地点
双方可以共同到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领取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离婚类型
明确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则选择协议离婚;如果有争议,则选择诉讼离婚
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财产清单
子女抚养协议
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选择办理地点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选择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只能在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法院审理
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进入正式的诉讼程序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审理,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其他注意事项
部分城市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可以在其他省市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以选择在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