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人员超载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 如果货运车辆超员但未超过核定载质量30%,驾驶员将被记3分,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 如果货运车辆超员且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驾驶员将被记6分,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货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实际执法中,处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上述规定为一般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