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想要辞职时,如果领导不批准,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试用期内,也仅需提前三日通知。
书面形式:
确保您的辞职信是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最好是纸质的,并且要求得到领导签字的回执。
邮寄辞职信:
如果领导不签字,您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辞职信。
完成工作交接:
在离职前,尽量完成所有的工作交接,给公司留下良好的印象。
法律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例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规定,不支付经济补偿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请确保遵循以上步骤,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专业和礼貌,以维护良好的职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