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发布挂牌公告:
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出售挂牌文件:
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受理竞买申请: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相关文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审查挂牌资格:
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挂牌: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揭牌:
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公布成交结果:
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签订出让合同:
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请注意,土地交易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规定请以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