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党支部书记应遵循以下流程和原则:
政治素质
支部书记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选拔标准
应突出政治标准,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
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
选举流程
无记名投票: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可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候选人。
党组织大会选举: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支部书记。
上级党组织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指定支部书记。
差额选举:应实行差额选举,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并备案。
特殊情况
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
对于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其他注意事项
换届选举前需向上级党委请示,包括候选人情况。
主持人通常为上届支部书记,计票人和监票人不能是委员人选。
选举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委托投票。
以上流程和原则旨在确保支部书记的选拔既体现民主,又保证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以适应不同领域和实际情况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