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护理证明通常由医疗机构或相关鉴定机构开具,主要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1. 伤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
2. 护理的起止时间、护理级别(如特级护理、一级护理等);
3. 护理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4. 护理费用的计算依据,可能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或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
5.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如果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 护理期限通常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则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在开具护理证明之前,建议与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开具流程和要求,并确保证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因为这对交通事故的赔偿等方面可能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