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老板不批怎么办

热能正能量 · 2024-12-26 15:0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

确保你已经提前30天(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

保留证据:

保存好通知的副本,如邮件回执、EMS快递签收单等,以证明你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离职手续:

在通知期满后,即使没有用人单位的批准,你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证明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可能要求赔偿因不出具证明而造成的损失。

请确保在整个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并尽可能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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