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于老公婚前欠款的处理,可以总结如下:
个人债务
婚前欠款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不能向配偶主张。
共同债务
如果婚前欠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或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清偿顺序
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双方应协议清偿。
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清偿方式。
自愿承担
如果配偶自愿承担婚前个人债务,法律并不禁止。
婚前协议
夫妻可以在婚前或结婚登记时签订协议,明确婚前债务的清偿责任。
请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