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贩养吸是指通过贩卖毒品所得收入来供自己吸食毒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贩卖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如果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如果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对于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况,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对于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情况,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如果被告人购买的毒品部分已被吸食,那么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已被吸食的部分不计入在内。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我知识截止日期前的法律规定,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