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被收购时,股票的处理方式取决于收购的具体条款和情况。以下是股票处理的一般规则:
股票转让
如果股票被全部收购,股东需要将股票交付给收购方,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如果股票被部分收购,未被收购的股东仍然享有股东权利。
股票转让方式
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或其他法定方式转让。
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交付的方式转让。
收购协议
被收购公司应与收购方签订收购协议。
注销登记
收购完毕后,被收购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债权债务处理
债权人有权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变更企业形式
如果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如果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应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收购人股票锁定期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公司收购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新公司承继。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请注意,这些规则可能受到特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影响,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