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准生证,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怀孕诊断证明
到医院开具《怀孕诊断证明》,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和“医疗保险专用章”。
婚育状况证明
双方单位开具头婚一胎证明(根据单位规定)。
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具“怀孕证明单”。
填写申请表
领到《生育服务证办理申请表》后,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由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提交材料
将所有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特殊材料)及申请表提交至办理地点申请登记。
审核发证
申请受理机关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者,即时颁发《生育服务证》。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此外,根据最新的政策,对于生育三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