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公式:
确定缴存基数
对于在职职工,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是参加工作后的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
对于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是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
缴存基数上限通常为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由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12%之间自主确定。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计算月缴存额
职工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合计月缴存额 = 职工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四舍五入
如果计算结果中的金额小于1元,则四舍五入至0元。
例如,如果一个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10%,则月缴存额计算如下:
```
个人月缴存额 = 6000元 × 10% = 600元
单位月缴存额 = 6000元 × 10% = 600元
合计月缴存额 = 600元 + 600元 = 1200元
```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数据为准,具体数值可能会根据各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计算方法和比例,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