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调令后,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办理准迁证
携带调令、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市公安公安局换取“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
将准迁证、调令、户口本寄回老家,由老家的派出所开出“迁出证明”。
再到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转移
到人事局调配科领取调动通知(调令),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如有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介绍信》(党员还需转党组织关系)。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如有其他特定要求,如党员关系转移、职称证书验证等,也应按要求办理。
到新单位报到
根据调令要求,按时到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
适应新环境
在新单位尽快适应新环境,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开始工作。
请确保按照调令上的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有手续,以免影响调动进程。若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