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洗钱是指通过保险产品和市场渠道,将非法所得及其收益通过投保、理赔、变更、退保等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或性质,以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险洗钱手法:
团险个做
利用国营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通过购买巨额团体人身保险或企业年金,将公共资金转移到保险公司,然后个人退保套取现金。
长险短做
不法分子以他人名义购买多份趸缴保费的保单,然后提前退保,通过保险置换将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
地下保单
通过港澳保险推销人员或代理人,在内地推销保险,内地居民缴纳保费后,由推销人员将资金转交给境外保险机构签发保单。
外汇保单、离岸保单
利用外汇保单或离岸保单,将资金转移到没有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
新型保险
利用新型保险产品,如互联网保险,进行洗钱操作。
银行保险
利用银行保险的简单、快速操作特点,通过银行划转保费,为洗钱提供方便。
理赔诈骗
伪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进行保险赔偿,从而转移非法资金。
货物船舶保险
伪造货物或船舶的价值,通过保险理赔转移非法资金。
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通常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和打击保险洗钱行为,包括设立反洗钱组织机构、实施客户身份识别、监控异常交易等。随着监管技术的进步,保险洗钱的手法也在不断演变,因此反洗钱工作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客户以及公众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