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作废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内部决议
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决议废止旧公章并决定启用新公章(如果需要)。
报案 (如果公章遗失或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
准备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案回执或公章遗失证明;
公司决议文件;
公章作废声明书。
登报声明
将公章作废声明书刊登在当地主流报纸上,通常要求连续刊登至少三次。
办理新公章(如果需要):
到公安局指定的店刻制新公章,并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
公安局备案
完成登报声明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司注册地的公安局进行公章作废的备案。
通知相关单位
将公章作废事宜通知相关的业务单位、银行等,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
更新公章
完成上述手续后,根据需要重新刻制新的公章,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机构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手续请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