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休通常是指员工在特定的工作周期内,按照既定的安排轮流休息的制度。轮休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轮休方式:
固定轮休
每个月每人可轮休的天数为2天(试用期员工无轮休)。
轮休天数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也不得保留至下次补休。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可向部门主管以上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
单双休轮换
第一周休息1天,第二周休息2天,第三周休息1天,第四周休息2天,以此类推。
轮岗制轮休
每周工作3-4天,休息3-4天,实行轮岗制,确保每个岗位每天都有人上班。
排休表轮休
管理人员制定排休表,根据工作需求调整休息人员的安排,确保工作随时有人负责。
轮休与双休的区别
排休制双休通常指一周工作5天,休息2天,这两天一般是固定的周六周日。
轮休制则指休息时间不是固定的周六或周日,而是根据排班表轮到哪天休息就休息。
轮休制度的制定旨在在不影响营业或工作的情况下兼顾员工利益,同时确保岗位始终有人负责。需要注意的是,轮休制度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