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价房的出售,以下是相关的规定和步骤:
时间限制
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五年内不得随意出售、转让或上市。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需转让,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通常基于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若在五年内确实需要转让,且没有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可以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回购。
出售条件
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可以出售限价房,但需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房屋维修和共用部分
限价房上市出售后,房屋维修仍按照上市出售前的规定执行。
个人缴交的维修基金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过户。
其他限制
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不得再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限价房,也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
交易流程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若满足条件,住房保障部门可能会发放待购通知书,并可能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