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关于国际航班上携带充电宝的规定如下:
1.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2. 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需要得到航空公司的批准。
3. 每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块符合上述要求的充电宝。
4. 充电宝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和3C认证。
5. 充电宝的容量通常以瓦特小时(Wh)为单位,而不是毫安时(mAh)。需要将mAh转换为Wh进行比较。例如,一个5V 20000mAh的充电宝,其额定能量为20000mAh / 5V = 4000Wh。
6.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
请根据您的充电宝的电压和容量进行换算,确保其额定能量符合航空公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