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
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推举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确定1名主要代表。
核实相关信息材料,实事求是,协商解决。
涉及赔偿的,可以达成书面赔偿协议。
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医调委印章后生效。
可以选择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以便在医方不履行时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5条、第56条,向医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医疗事故鉴定
可以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在纠纷发生后1年内单方向卫生局递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诉讼
如果协商、调解或行政处理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由鉴定机构的专家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大小,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其他途径
可以通过医药卫生执法查处来解决问题,这是最直接的法律途径。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建议先尝试协商和调解,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病历、诊疗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