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是一种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进行工作商洽、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它是一种平行文种,具有以下特点:
沟通性:
函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起到了沟通的作用,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灵活性:
函的行文关系灵活,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限制。格式上也比较灵活,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适用范围广泛:
函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也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包括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
内容多样:
函的内容可以涉及工作商洽、询问答复、请求批准等多个方面。
分类: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如按性质分为公函和便函,按发文目的分为发函和复函,按内容和用途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等。
格式要求:
函头通常使用信函式格式,正文由函请(复)缘由、函请(复)事项和尾语组成。
函的写作要注意明确的目的和请求,简要陈述事实,强调关键性和紧迫性,并适当引用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