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作社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成员
找到至少5名成员,其中农民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召开设立大会
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起草合作社章程,确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
办理登记手续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等相关材料,办理合作社的法人营业执照。
刻制公章
在公安局办理合作社公章,包括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等。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农村经济组织登记
向农业局下属的农经办提交工商注册执照、合作社简介等材料,办理农村经济组织登记。
开立银行账户
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需提交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复印件,并携带公章和法人章。
定期进行年检
合作社成立后要定期进行年检,确保合作社的合法运营。
建议
在申请合作社时,建议找一位专业的会计师或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注册,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合作社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注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