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根据您的就业情况,档案处理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未就业情况
将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再就业情况
如果新工作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保管。
如果新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可将档案转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特殊情况
如果原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需要人才市场办理档案由委托保管转为个人委托保管。
如果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以将档案、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全部转移到新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操作流程
办理离职手续后,向原单位提供档案转递材料,由原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档案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并确保保存递交的证据。
注意事项
档案转递过程中,可能需要通过专门的机构如人才市场或户籍地的人事局进行托管。
档案托管后,应妥善保管托管证明和相关材料,以便后续使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