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供使用”的内容时,应该遵循以下格式和注意事项:
格式
第一行:注明使用单位或目的,例如“仅提供XX银行——”。
第二行:具体说明使用目的,如“申请办理信用卡——”。
第三行:明确标注“他用无效——”,并划上横线。
注意事项
不要遮挡身份证上的姓名、号码等关键信息。
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推荐使用黑色或蓝色的圆珠笔。
标注应位于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不要写在身份证图像上。
标注应分三行,每行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并在每行末尾划上横线,防止添加其他文字。
标注的目的在于明确身份证复印件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以防被非法使用。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标注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