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比例
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
奖励绩效占绩效工资的30%。
基础绩效计算
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根据不同的岗位级别(如管理岗、技术职称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各自的标准确定。
基础绩效通常包括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专业津贴、原工资条上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工资的一定比例(如10%)以及教护龄津贴等。
奖励绩效计算
职工个人奖励绩效月标准额通常为基础绩效标准额除以7乘以3得出。
年度总量计算
单位每年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等于全体职工全年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之和,计算公式为:
```
全体职工基础绩效标准数额之和 + 全体职工奖励绩效标准数额之和
```
乘以12个月得出年度总量。
发放方式
基础绩效直接进入工资,同时取消了其他津补贴。
奖励绩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考虑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2024年7月29日的数据,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政策而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