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入住物业费怎么收取

洛森百科 · 2024-12-26 16:20: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使房屋未入住,业主仍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物业费。不过,一些地区可能有特定的政策,允许空置房屋减收物业费,通常可以与物业协商确定一个折扣比例,如70%左右。

1. 业主在房屋交付后若没有入住,通常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物业费。

2. 若房屋交付后业主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可以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按一定比例(如70%)交纳物业费。

3. 对于未交付的房屋,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

4. 一些地方政策可能允许未入住的房屋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的一定比例(如50%)交纳。

5. 业主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咨询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政策协商减收物业费。

6. 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请注意,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查询当地物业管理服务政策或直接咨询物业管理公司了解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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