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托书应当包含以下要素:
标题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基本信息
委托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
受委托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电话。
委托事项:
说明受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具体职责,如参与仲裁、代签仲裁文书等。
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代为参与仲裁、代签仲裁文书等。
特别授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申请等。
其他授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委托期限:
从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仲裁终结之日止。
法律依据: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条文。
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需在委托书签名或盖章,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其他条款:
如有需要,可添加其他相关条款,如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等。
委托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交受委托人。
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以上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若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