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上诉状应当包含以下部分:
首部
标题:行政上诉状。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信息。
案由:明确写明案件名称、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
正文
上诉请求:明确列出对原判决或裁定的不满之处,并提出上诉请求,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
上诉理由:详细阐述一审判决或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尾部
致送法院的名称:明确指出上诉状提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或盖章:上诉人需在文档上签名或盖章。
上诉日期:明确写明提交上诉状的日期。
附项:如有必要,可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或其他文件副本。
请确保上诉状内容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