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东意见不一致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
股东之间应充分沟通,尊重彼此意见,寻求共识。
表决权行使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对于一般事项,需要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
对于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退出机制
如果协商不成,一方股东可以选择退出,通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
法律途径
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退出机制解决,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部分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章程具有优先权。
第三方介入
在股权转让等谈判过程中,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有助于促进更理性、有效的谈判。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