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若是再婚情况,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近期孕检报告
特殊情况证明(如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需提供相关医学鉴定结论)
填写申请表格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领取《再生子女生育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填写。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送至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送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进行核实并盖章。
审核流程
凭上述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核实情况并上报至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后者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领取证件
审批通过后,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二胎准生证。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计生办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另外,根据2016年的政策,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夫妻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