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民事裁定书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仔细阅读裁定书内容
确认裁定书上的信息无误,包括裁定结果和作出裁定的理由。
确认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执行裁定内容
如果您对裁定书内容没有异议,应当遵照裁定书中的指示执行。
申请再审
如果您对裁定书内容有异议,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选择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注意时效
申请再审通常需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进行。
法律后果
如果您既不申请再审也拒不履行裁定书内容,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请根据裁定书的内容和您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