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政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组织准备
各单位人事部或组织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并进行人员分工。
考核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并需参加培训以确保公平公正。
组织考察
考核小组对考核人进行考察,方式包括查阅档案、单位领导评价、个别谈话等。
考察后,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要求测评,并撰写考察意见报告。
报告中可能附带证明材料,如举报信、领导评价意见书等,需要签名盖章。
审核
考核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小组的考察意见报告,集体研究后得出结果。
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核者,该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供个人总结、家庭关系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考生可能还需要提供领导批语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实地考察或电话核实
报考单位可能到考生单位实地考察或通过电话核实信息。
公示和审查
在某些情况下,政审结果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审查过程中,会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
以上步骤概述了遴选政审的一般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遴选单位和职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了解详细的政审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