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您有以下几种选择:
延长缴费
您可以选择按月延长缴费,直至累计满15年。
如果您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参加了社会保险,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您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然后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年龄。
一次性补缴(特定情况)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
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您不想继续缴费,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将终止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请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和偏好选择最适合您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您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