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后,档案的处理方式取决于教师辞职后的去向和工作单位性质:
公立学校教师
辞职后如果到新学校任职,档案通常由新学校所属教育局发调档函,到原教育局调转档案。
无工作或不再从事教师工作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
或者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存档。
新工作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
如果新单位是事业单位或国企,档案可转至新单位保管。
新工作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
档案可转至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管理。
私营企业单位
私营企业通常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教师需要联系所在地人才市场了解档案托管要求。
注意事项
确认档案存放信息,与学校办公室联系确认档案位置。
开具调档函,由接收单位出具,包含必要信息并加盖公章。
办理转档手续,携带调档函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相应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