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安检对液体物品的携带有明确的规定:
总体积限制:
旅客携带的液体物品总体积不得超过1000毫升。
单瓶容量限制:
每瓶液体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化妆品限制:
旅客携带的液体化妆品每种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单件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所有化妆品需放在独立的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特殊需求:
对于婴儿所需的奶粉或糖尿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药品等特殊情况,可以携带超过100毫升,但需要经过安检并出示相关证明。
综上所述,飞机安检时,旅客携带的液体物品每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总体积不得超过1000毫升。每种液体化妆品限带一件,并需放在独立的袋内接受检查。对于特殊需求,需遵循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