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区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到社区医院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50%。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70%。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80%。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居民支付15%,即报销85%。
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居民支付10%,报销90%。
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居民支付5%,报销95%。
报销流程
提交报销单据:
办理人需将报销单据等材料提交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审核与支付: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领取报销单: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后,申请人可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并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
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结算单。
出院诊断证明。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
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注意事项
实时结算:在就医过程中,医院直接与医保机构结算,居民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后期报销:居民在就医后,将相关费用凭证提交给医保机构,由医保机构核算后进行报销。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