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折旧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计算:
平均年限法
公式:每年折旧额 = 原值 / 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一辆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则每年应计算1万元的折旧。
工作量法
公式:折旧额 = 原值 × (已经行驶的里程 / 预计使用里程)
例如,一辆10万元的汽车预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每行驶1公里提取1元的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
公式: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折旧率
例如,一辆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则每年的折旧率是20%。
直线法 (推荐方法):
公式:年折旧额 = (原值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通常按照车辆购置价格的5%来计算。
重置成本法
公式:重置成本法是将汽车寿命规定为15年,计算剩余月份的残值。
例如,一辆车的购买价值为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则残值为15,000元,月折旧率为(300,000 - 15,000)/ 60个月。
其他简化方法
例如,前三年每年折旧15%,中间四年每年折旧10%,最后三年每年折旧5%。
选择哪种折旧方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税法规定、企业的会计政策以及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在计算折旧时,还需要考虑车辆的实际使用状况、行驶里程、市场价值变化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