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基本情节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情节
入户抢劫的;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持枪抢劫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对于具有上述加重情节的抢劫行为,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的判刑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抢劫金额、是否有暴力伤害、是否存在加重情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