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公章损坏的步骤如下:
报告与申请
一旦发现公章损坏,应立即向单位的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更换。同时,需要对原公章进行封存处理,避免被他人盗用或篡改。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和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损坏的旧章的照片等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的综合服务大厅治安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且审查批准后,将出具同意刻制公章的文件。
刻制新章
申请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意刻制公章文件,到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新章。若在本市范围以外刻制公章,则须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理换信手续。
使用新章
新章刻制完成后,企业需要拟定一份使用新公章停用旧公章的通知函,并将该通知函发送到银行、工商、质监、税务、人保等相关部门,以便事先告知。
备案
新章刻好后,需要将印章送交公安机关盖章备案。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顺利完成公章的更换工作,确保公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企业及时报告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避免因公章损坏而带来的不便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