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时,手机的处理方式如下:
登记并统一保管:
被拘留人的手机会被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也会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不会归还给家属。
使用固定电话:
如果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违禁品处理:
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涉案物品处理:
如果手机被认定为涉案物品,可能会被扣押作为证据,之后则根据案件的处理结果和相关法律程序来决定其最终的处理方式。
返还财物: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后,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包括手机。
综上所述,拘留时手机的处理方式主要是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同时被拘留人可以使用拘留所内的固定电话进行通话,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果手机涉及案件,可能会被扣押作为证据,最终处理方式将根据案件结果和相关法律程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