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获得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求赔偿未得的社会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这包括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和滞纳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未得的社会保险待遇。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应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证明其工作年限和未缴纳社保的事实。
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要求补缴社保
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赔偿包括经济补偿金、未得的社会保险待遇赔偿以及可能的滞纳金和罚款。劳动者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和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劳动者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