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用卡积分的计算规则如下:
1. 消费积分:
消费人民币1元可累积1个万里通积分。
消费美元1元可累积7个万里通积分。
单笔消费金额低于1元不累积积分。
单笔消费金额超过1元但金额含角、分时,元位以下金额按照角、分四舍五入后计算积分。
2. 积分合并:
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
持卡人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平安信用卡时,各卡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合并计算。
3. 积分使用: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退还原刷卡消费款项的,平安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原先赠送的相应积分。
4. 积分有效期:
平安信用卡的积分一般都有有效期限制,过期未使用的积分将会被清零。
5. 特定行业积分限制: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平安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
同一信用卡人民币账户中超市行业(商户类别代码为5411)有效积分消费每月最多以3000元计算(超市联名卡店内消费不受此限制)。
6. 积分获取条件:
持卡人在使用平安信用卡进行消费时,根据消费金额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
某些情况下,例如日均存款达到一定数额,可以获得额外的积分奖励。
请注意,以上规则可能会根据平安银行的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平安银行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