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快递员不允许您验货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拒收
直接拒收包裹,并告知快递员拒收原因。
如果包裹是代收款的,联系商家先验货后付款;如果是现付的,要求快递员当面拆件。
与快递员协商
尝试与快递员沟通,说明您有验货的权利,并请求其配合。
保留证据
保留与快递员的沟通记录,如电话录音或短信等。
保留签收单据,不要交给快递员,直到确认无误后再给。
投诉
拨打快递公司的客服热线进行投诉,并提供运单号码和拒收原因。
如果问题严重,可以联系快递公司总部或当地快递营业点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货物。
备选方案
如果时间紧迫且货物紧急,可以先签收,但不要交出签收单,待验货无误后再交给快递员。
如果货物不是非常紧急,可以考虑更换快递公司重新派送。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保持礼貌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