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中的安居房问题时,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和考虑因素:
协商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安居房,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中应明确说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以及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房产过户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分割房产,需要将安居房的产权证和所有手续过户到所有权人名下。
过户时可能需要支付税费,如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并处理贷款问题。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已经取得“红本”(即完全产权证)的安居房,法院一般按照商品房的处理方式进行分割。
对于取得“绿本”(即部分产权证)的安居房,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轮候排序问题
如果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可以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均退出轮候,可以各自重新申请。
注意事项
在处理过程中,应注意房产的法律确权需要房产证作为依据,如果房产尚未取得合法产权,法院一般不会直接进行分割。
建议在取得房产证后,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分割。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时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